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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试剂
1 酸
注意事项:
稀释硫酸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水中,不可反操作。挥发性的酸如盐酸、醋酸、硝酸、三氟乙酸、三氟甲磺酸、高氯酸、等应在通风橱操作,并带上口罩,防护镜。
事故处理:
被酸灼伤时,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3-5%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在用水冲洗。严重者请速就医。
2 碱
注意事项:
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等。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NaOH和KOH应用玻璃器皿称量。氨水应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严重者就医。
3 甲苯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事故处理: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4 苯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请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5 甲醛
注意事项: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或用2%碳酸氢溶液冲洗。本品对眼睛、呼吸道粘膜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6 苯甲醛
注意事项:
本品对眼睛、呼吸道粘膜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7 丙酮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8 乙酸乙酯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9 乙醇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0 乙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具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