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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的配制

发表于:2023-03-06来源:www.chem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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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溶液的配制

  配制标准溶液用水,应符合GB/T 6682-2008的要求。

  所用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标定所用的基准试剂应为容量分析工作中使用的基准试剂。

  所用分析天平及砝码应定期检定。

  所用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均需定期校正。校正方法按JJG 196-1990《基本玻璃量器》中规定进行。

  制备标准溶液的温度系指20℃ 时的浓度,在标定的使用时,如温度有差异,应按GB/T 601-2002中附录A进行补正。

  标定标准溶液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两人各作4次平行测定,检测结果在按GB/T 601-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的取舍后取平均值,浓度值取4位有效数字。

  凡规定用标定比较两种方法测定浓度时,不得略去其中任何一种。浓度值以标定结果为准。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 mol/L的标准溶液时,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用煮沸并冷却了纯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碘量法反应时,溶液温度不能过高,一般在15-20℃之间进行。

  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在常温(15-25℃)下,保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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