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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发表于:2023-11-15来源:www.chem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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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1. 检验原始记录需用不褪色的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书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2. 原始数据应在检测的同时记录全部原始数据和计算(如称重、读数等),不可转抄、不可追记。所有仪器输出的数据、图表、图谱应注明仪器型号、检品名称、规格、批号、检验项目、日期等内容并签名,附于记录中;

  3. 应及时、完整地在检验记录中注明使用标准品或对照品的批号和来源,必要时记录检验温度,操作时间限度(加热、恒温等);

  4. 记录出现错记时,在错误逢中处划一条单线,不得涂改,以保证其清晰可辨,旁边更正后签名,注明日期;

  5. 品名不得简写,要填标准名;

  6. 填写日期一律横写,且完全。如2019年06月29日,不得写成如“2019/6/29”或“6.29”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