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酸
注意事项:
稀释硫酸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水中,不可反操作。挥发性的酸如盐酸、醋酸、硝酸、三氟乙酸、三氟甲磺酸、高氯酸等应在通风橱操作,并带上口罩、防护镜。
事故处理:
被酸灼伤时,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3-5%碳酸氢钠溶液清洗,然后用水冲洗。严重者请速就医。
02碱
注意事项:
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等,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应用玻璃器皿称量。氨水应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严重者就医。
03三氯甲烷
注意事项:
中等毒性,致癌性,在通风橱中操作,易燃。
事故处理: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在上风处灭火。
灭火剂:二氧化碳、砂土。
04乙醇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05甲苯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事故处理: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06甲醇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事故处理: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07甲醛
注意事项: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或用2%碳酸氢溶液冲洗。本品对眼睛、呼吸道粘膜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08石油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09乙酸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吸入后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0甲酸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主要引起皮肤、粘膜有刺激症状。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