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化学检验员考证,广州化学检验员培训,广州化学检验员报名,广州化学检验员考证机构,广州化学检验员培训时间,广州化学检验员考试,广州化学检验员资格证培训 常用化学检验标准溶液(水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3.1 标准溶液的标定用优级纯以上的酸、碱或强溶解性的相应盐类等基准物质,用双重蒸馏去离子水溶解于容量瓶中,并定容至所需的贮备溶液,浓度为(mol/L),并按要求选取洁净容器盛装,贴好标签,按规范要求贮存。
3.2 标定物质应选用基准物质的纯试剂作为标定物质,标定前应干燥至恒重,并准确称取。
3.3 标定过程标准溶液在标定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双平行标定,用精确的标定物,对标准溶液进行标定、计算,在误差很小,数据又相当接近的情况下,则取平均值为该标准溶液的浓度。
3.4 标定时间常温下1.000mol/L及以上浓度贮备液,应每2a标定1次;0.5000mol/L浓度贮备液,应每1a标定1次;0.1000mol/L浓度贮备液,应每6个月标定1次;低于0.1000mol/L浓度的应用液,应每3个月标定1次。
注意事项
自配制的标准溶液作为工作标准溶液的,一般用于日常检验分析,不用于其他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结果。除非能够证明其作为测量参考标准的性质不会失效。有机溶液的标准物质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标准溶液与塑料胶木瓶盖直接接触。对使用量较大的自配的标准贮备原液,必要时与有证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避免发生化学变化,以确保自配标准溶液量值的准确性。 广州化学检验员考证,广州化学检验员培训,兰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广州化学检验员报名,广州化学检验员考证机构,广州化学检验员培训时间,广州化学检验员考试,广州化学检验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