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中,特别是一些高级的护肤膏等含有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以及各种植物的提取液等营养成分较高的物质,为霉菌、细菌等微生物的滋生、繁殖提供了良好的生长条件,影响化妆品的质量和并危害人体健康。在国外,许多国家所制定的化妆品微生物控制标准相当严格。欧美一些国家要求化妆品的杂菌数每克(或每毫升)控制在(100~1000)个,不允许有致病菌。我国药品微生物检验法规定,乳剂或外用液体每克(或每毫升)含杂菌数按品种不同控制在(500~1000)个。
在此,主要讨论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时样品的采集,细菌总数测定,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8.5.1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按国家标准(GB 7918.1-1987)执行,该总则提供了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供检样品的制备,不同类型的样品的检样制备的统一标准。
1.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1)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 g或10 mL;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
(2)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启开,以防再污染。
(3)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作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它分析。
(5)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它致病菌,自报告发出起该菌种及被检样品应保存一个月备查。
2.供检样品的制备
(1)培养基和试剂
1)生理盐水:称取8.5
g氯化钠溶解于1000 mL蒸馏水中,分装入加玻璃球的三角瓶中,每瓶90 mL,在0.1 MPa压强下高压灭菌20 min。
2)SCDLP液体培养基:配方如表8-20所示。
表8-20 SCDLP液体培养基配方
物质 用量(g) |
物质 用量(g) |
酪蛋白胨 17 大豆蛋白胨 3 氯化钠 5 磷酸氢二钾 2.5 |
葡萄糖 25 卵磷脂 1 吐温80 7 蒸馏水 1000 |
制备方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节pH为7.2~7.3,分装后,在0.1 MPa压强下高压灭菌20 min。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 ℃左右使用。
3)灭菌液体石蜡和吐温80。
(2)仪器
1)天平、水浴箱、灭菌研钵及灭菌研棒、均质器;
2)灭菌三角瓶:内含玻璃球及90
mL稀释液;
3)灭菌刻度吸管:10
mL、5 mL;
(3)不同类型样品制备
1)水溶性的液体样品:可量取10
mL加到90 mL灭菌生理盐水中,如样品少于10 mL,仍按10倍稀释法进行。如为5 mL,则加45 mL灭菌生理盐水,混匀后,制成(1∶10)的稀释液。
2)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
mL,先加5 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 mL灭菌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
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 mL(在40~44 ℃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浮液。
3)亲水性半固体样品:称取10
g样品,加到已加有90 mL灭菌生理盐水并带玻璃球的经过灭菌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放入32 ℃水浴静置15 min。用其上清液作为(1∶10)的稀释液。
4)疏水性半固体样品:称取10
g样品,放到经灭菌的研钵中,加10 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10 mL灭菌吐温80,研磨,等溶解后,加70 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的稀释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半固体样品、粉剂固体样品,可称取10 g加90 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笔等,称取10 g加90 mL SCDLP液体培养基或1 g样品加l mL灭菌液体石蜡、l mL灭菌吐温80、7 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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