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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实验室装修环境条件要求

发表于:2018-11-06来源:www.chempx.com

  化妆品-日化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当设置原料间,制作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存放间,仓库,检验室,更衣室,缓冲区,办公室等,防止交叉污染。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

  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

  生产车间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低处设置洁净地漏。

  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

  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

  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化妆品洁净室参数要求:

  换气次数:十万级10-15次/小时;万级15-25次/小时;千级50-52次/小时;百级操作台断面风速0.25-0.35m/s。

  压差:主车间对相邻房间≥5Pa。

  温度:冬季>16℃±2℃;夏季 <26℃±2℃;

  相对湿度:45-65%(RH);噪声≤65dB(A);新风补充量:总送风量的20%-30%;

  照度:≥300Lux。

  化妆品(日化品)一般洁净度等级说明:

  

等数ISO空气洁净	大于或等于表中粒径的大浓度限值(P/m -空气)	洁净等级美国联邦209E
	0.1um	0.2um	0.3um	0.5um	1um	5um	
ISO Class1	10	2	 	 	 	 	 
ISO Class2	100	24	10	4	 	 	 
ISO Class3	1000	237	102	35	8	 	1
ISO Class4	10000	2370	1020	352	83	 	10
ISO Class5	100000	23700	10200	3520	832	29	100
ISO Class6	1000000	237000	102000	35200	8320	293	1000
ISO Class7	 	 	 	352000	83200	2930	10000
ISO Class8	 	 	 	3520000	832000	29300	100000
ISO Class9	 	 	 	35200000	8320000	293000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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